在东方,与巫术相关的观念与制度是阻碍其发展的第二个障碍。在印度,种姓阶级无法成为一个礼仪共同体,因而也就不能形成一个城市,因为它们在仪礼上互不相同。同样的事实也可以说明中世纪犹太人的特殊地位:大教堂和圣餐均象征着城市的一致性,然而犹太人既不可在教堂祈祷,也不可参加圣餐仪式,所以注定成为背乡离井聚居的群体。反之,城市在西方的发展之所以那么顺其自然,是因为古代的神职人员有着广泛的自由,在与神的交流上,神职人员没有任何垄断权,不像亚洲的僧侣享有着独占权。在古代西方,由于不存在像印度那样各种巫术限制的阻碍,城市官员负责主持宗教仪式,因而城市拥有对属于主的物品及神职人员的财富的所有权,致使神职人员的职位都通过拍卖要价的方式来进行。
在后来的西方,下述的三大事实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第一,在犹太范围内破坏了巫术的预言。巫术尽管实际上仍然存在,可已沦为歪门邪道,不再神圣。
第二,在基督教的圣灵降临日,这种礼仪融入基督精神,是早期基督教热情广泛传播的关键因素。
第三,保罗那天在安提阿反对彼得而支持未受割礼的伙伴,这也是最后一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