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乐于参与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
(3)听人说话认真、耐心,能抓住要点,并能简要转述。
(4)表达有条理,语气、语调适当。
(5)能根据对象和场合,稍作准备,作简单的发言。
(6)注意语言美,抵制不文明的语言。
(三)小学语文学科的情意目标的设置
因情意指的是“情感、态度、价值观”,即是新课程特别强调的三维教学目标之一,所以小学语文学科的情意目标是小学语文学科中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课程目标中一共列出了10条总目标。开头的4条都是讲到了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语文课程标准的阶段目标也突出了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下面从识字与写字、阅读、习作、口语交际四个方面阐述小学阶段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1.识字与写字目标中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
表2.10.2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目标在写字方面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并要能体会汉字的优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