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在最左面的一个哨塔上,四五个北渝士卒,百无聊赖地聚在一起,不时裹了裹身上的袍甲。
起雾的天气,终归有些冻人。
“难民越来越少了,那西蜀小军师,当真是无所不用其极,连着我壶州的难民,都想接走。这世道,有人便有粮,有粮便有银子,当真是一副好打算。”一个都尉模样的人,喝了口酒暖身,止不住地开口。有那份休战的协议在,他并不担心,蜀人会渡江。如今要防备的,便是那些该死的叛军——
“都头,都头!”一声急促的惊喊,将还在思考的都尉,一下子唤醒。
“怎的?你莫要急躁!”都尉骂咧了一句,站起了身子,走到了塔楼边上。如他们这帮子的人,是千挑万选出来的鹰睃斥候,视物能力,比一般人终归要厉害一些。
那都尉,待看清前方江岸的情形,也惊得合不拢嘴。
“那是……”
“都头,若无记错,那是蜀甲!江岸边上,蜀人趁着大雾,已经入了壶州!”
“该死,那些江岸的守备军呢?”
“说不得……已经被叛军剿灭了。”
都尉脸色大惊失色。他刚才,只乍看之下,便发现浩浩的一大片人马,都披着蜀甲,那白底描红的披风,足以证明。而且,这些人都往北面的方向赶路。要知道,循着江岸往上,由于叛军的事情,那边的守备是最薄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