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文学史之成为“历史”的一个专支,究竟还是近代的事。中国“文学史”的编作,尤为最近之事。翟理斯(A. Giles)的英文本《中国文学史》,自称为第一部的中国文学史,其第一版的出版期在公元1901年。中国人自著之中国文学史,最早的一部,似为出版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的林传甲所著的一部。
最早的“文学史”都是注重于“文学作家”个人的活动的,换一句话,便是专门记载诗人、小说家、戏剧家等的生平与其作品的。这显然的可知所谓“文学史”者,不过乃是对于作家的与作品的鉴赏的或批判的“文学批评”之联合,而以“时代”的天然次序“整齐划一”之而已。像写作《英国文学史》(公元1864年出版)的法人泰纳(Taine,1828—1893),用时代、环境、民族的三个要素,以研究英国文学史的进展的,已很少见。北欧的大批评家,勃兰兑斯(G.Brandes)也更注意于一支“文学主潮”的生与灭,一个文学运动的长与消。他们都不仅仅赞叹或批判每个作家的作品了;他们不仅仅为每个作家作传记,下评语。他们乃是开始记载整个文学史的进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