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斯勒还分析,通过凶手的作案手法可以看出:他比较熟悉警方的调查工作,因而他有可能从事警察或是私家侦探等工作。在作案时,他可能正处于失业的状态,失业的时间大概有6~9个月。对于凶手来说,这可能是他第一次失业,再加上感情遇到问题,可能是与女友分手或是与妻子离婚等,导致性格本来就有些暴躁的他变得更加暴躁,从而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除此之外,凶手还有可能出现窃听警用频道或是违规开车等违法行为。
根据雷斯勒提供的犯罪心理画像和分析,FBI探员很快找到了两名嫌疑人:一名是铁路警察,他曾经住在警局旁边,在9个月前因为事故而被解职;另一名是31岁的革职警察,由于与18岁的女孩同居而被警局开除。
革职的警察曾被FBI探员调查过,而且他还到警局接受询问,表现得非常配合,他所交代的情况都是FBI已经掌握的信息。后来,FBI对其测谎,他也顺利地通过了测试。因此,FBI将其排除在了嫌疑人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