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有女友的,每当周末,小曼就会从四十公里外的县城跑来找我,有时是我找她,就这样,三年过去了,我几次想调过去,这样我们就能天天呆一起,但小曼不许,她说她是买服装的,在哪里卖都一样,但是因为店租预交的缘故,所以,迟迟不见行动。
她说这样岂不好,天天见,容易腻,这样更能保持新鲜感,就像电影《周末同床》那样,我同意她的观点,但是,有时候难免很寂寞。
这天周末,小曼说,我不回去了,这几天真的很累。
我说好的,下个星期我去看你吧。
隐隐中我怕自己会犯错,会对不起茉莉,我对茉莉说,我们相爱也这么久了,也到男婚女嫁的年龄了,我们可不可以订个婚什么的。
我不知道别人是不是有像我这样求婚,但是我觉得在什么蛋糕里埋戒指,或手捧一束花说着什么嫁给我的话,我也觉得够虚的,像演戏般地虚,那是电影里的装浪漫的人才喜欢这样干,现实并不是电影,两个人爱着比什么都重要。
或者,我真不是一个懂得浪漫的男人。
而茉莉并没有马上回答,她想了一会说,明年再考虑这个问题吧,以后回去找个店,这样我们在一起的机会也多。我说这样也好。
我想我们都是成人,每个人都明白自己在做什么。所以,我尊重她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