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消费讯,据广东广播电视台《今日关注》,近日,黄先生与女友在深圳市龙岗区入住了瑞程酒店的大床房,消费188元。在未退房的情况下,房门被酒店保洁人员打开,而当时两个人完全没有穿衣服。 黄先生称,他与酒店前台沟通好,将退房时间延长至下午6点。可下午5点多,房门却突然被酒店保洁人员打开。“跟女朋友两个人,一下就被人打开看光了,当时两个人完全没有穿衣服,打开将近90度那么大,我女朋友精神状态比较差。” 对此,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阿姨没有事先敲门,只是在门口打开了一下房门,没有进去,后面客人不要酒店的道歉,要房费十倍的赔偿。” 涉事保洁员称,“客人延迟退房到6点,下午5点40、50分左右,我就以为是退了。然后开门,我就跟客人说对不起,我都不敢在门口停留,确实是工作失误,我也没看到他什么。” 对于黄先生索要房费十倍赔偿,该酒店大堂经理表示,“让保洁或我们出面道歉都没问题,但是索要10倍赔偿是不可能的事。” 酒店闯入事件屡次发生 据了解,近年来,消费者入住酒店后遭陌生人闯入事件时有发生。 2023年11月29日,来自浙江杭州的陈女士反映,她和同事在海南入住全季酒店时,有酒店工作人员自行刷卡进入房内。她认为,出现这种事情是由于酒店方管理、培训不到位造成的,自己的隐私因此受到侵害,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胁,“幸好我们穿戴整齐,如果我们在洗澡呢?” 2023年11月19日,湖北武汉,一女子称和朋友入住汉庭酒店,半夜12点左右遭陌生男子敲门,未回应后男子直接刷卡开门,被防盗链挡住,男子察觉房内有人自行离开。次日酒店店长称查了监控,该男子是保安,看错了房号,开门是想捡走可能被塞进房内的小卡片。 2023年5月13日,广东深圳,一对情侣入住名廷酒店。凌晨两点,一男子推门而入,王先生及时喝退了此人,随后马上报警,经调查发现,闯入者竟是酒店服务员。王先生的女友称,他们当时身上并没有衣物,尽管男友及时喝退了闯入者,但仍然对她的精神造成了不小的冲击。 2021年9月5日,姜女士在社交平台反映,她9月2日独自入住杭州市绿谷景澜酒店,当晚23时许,一名陌生男子刷房卡闯入她的房间。“我叫了一声,‘你是谁’,他就走了”。事发后,姜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酒店工作人员,并于3日凌晨报警处理。对于男子可以用房卡打开房门的原因,酒店工作人员解释称,系因前台的实习生在未确认入住人信息的情况下误将房卡激活。 2021年3月27日下午,李先生和女朋友入住海口市悦天酒店时,遭陌生人闯入。当事人李先生说,他和女朋友当天入住的是悦天酒店89元3小时的钟点房。然而,当天下午五点多的时候,房间门却被一陌生人打开了,这让他们受到了不小的惊吓。海口悦天酒店表示,发生这样的失误,是因为当时前台的工作人员,将原本开给李先生的房号在系统上登记错误,导致开重了房间。 2018年4月,王女士来北京出差,住在桔子酒店大望路店8楼房间。凌晨2点45分左右,突然被开门声惊醒,一男子打开了房门,因有防盗链,男子未能进入房间。王女士惊慌之下,赶紧联系了酒店前台,并一直和门外的男子交涉,告诉对方房间内有人,不要进来。此后,门外男子被酒店工作人员带走。 律师:涉嫌侵犯客人隐私权 相关律师表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客人入住酒店房间后,该房间就成为了客人的私密空间。涉事酒店工作人员在未经客人允许的情况下,开门进入客人房间,看到了客人的隐私,已涉嫌侵犯客人的隐私权,酒店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此外,依据《民法典》,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客人入住,就和酒店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酒店理应提供给客人安全安静的居住环境,不被他人侵入和打扰。入住的酒店房间被他人打开,证明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天天消费提醒,在预订酒店时,建议选择正规的酒店预订平台进行订购,切勿轻信“低价代订酒店”优惠,仔细查看酒店介绍和其他消费者的评价、晒图及留言。同时,注意订单的确认时效、房间的取消规则,建议通过平台提前与酒店方进行沟通,确认房源信息以防万一。 其次,在出行中,若遇到酒店违反公平诚信、损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情况,消费者有权向包括消费者协会在内的机构进行投诉,向相应的市场监督或酒店管理行政部门投诉或举报,此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警方也提醒,大家出门在外入住酒店,尽量避免选择入住防护措施差、周边环境复杂的酒店;需要外出时应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在房内休息时,务必要将房门反锁,或将门上的防盗插销插上,有需要的可以在门后放一把椅子等,以保证自身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