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托克的六首弦乐四重奏在形式和结构上没有一定之规,其中第3、4、5号三首使用了著名的“拱形结构”。完成于1927年的《第三弦乐四重奏》,是第一次使用“拱形结构”的作品,也是最短小、最凝练或许还是最晦涩的一首弦乐四重奏,总长度不到14分钟,三个乐章不间断地演奏,包含了最“粗暴”和“刺耳”的音响,被看作巴托克表现主义的代表作。第一乐章“速度适中的”整体上是异常阴郁的,强音富于刺激性;第二乐章“快板”充满强有力的节奏,充斥着冰冷的音响;第三乐章“很快的快板”的有些地方可能会令人想到《为弦乐打击乐钢片琴的音乐》的末乐章,全曲最后结束在一段赋格的高潮上。
“拱形结构”在《第四弦乐四重奏》中更加清晰明确,这是一首五个乐章的隽永别致的作品,它的第五乐章是第一乐章的变奏,第四乐章是第二乐章的变奏,第三乐章是中心点,这样便构成了大规模的对称结构。第一乐章“快板”是一个狂暴的开端,一些呼啸般的效果会令人感到极度不安;第二乐章“加弱音器的很急板”速度之快令人无喘息之机,四件乐器都加了弱音器,产生出的效果极其怪异,听起来像是不同声音的“闪现”;第三乐章“不太缓慢的”即全曲的“拱顶”,一个平静而气势非凡的乐章,宛如凄凉的、阴沉的梦境。如果说前三个乐章具有悲凉的色彩,那么后两个乐章则渐渐显露出希望的光辉。第四乐章“拨弦的小快板”具有民间舞曲的特点,四件乐器以拨弦演奏出跳动的乐音;第五乐章“很快板”仍然具有舞曲的特点,但比上一乐章要粗犷许多,有强烈多调性效果,含多种素材和手法,最后的乐句是第一乐章的正主题,全曲在不断增长的活力中结束。这首弦乐四重奏在巴托克作品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对不和谐音响无所顾忌的使用和对奇异音响效果的追求,使之成为一首大胆而颇具气势的作品。